南【nán】宁分公司【sī】注销条【tiáo】件,分公司被公司撤销,分【fèn】公司【sī】被依法【fǎ】责令【lìng】关闭【bì】,分公司被吊销营【yíng】业执照,其它原因。南宁分公【gōng】司注【zhù】销材料,。1、《分公司【sī】登记申请书》。2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【tóng】委【wěi】托代理人【rén】授权委【wěi】托书》及指定代表【biǎo】或委托代理人的【de】身份【fèn】证件复印件。3、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,提交责令关闭的【de】文件。被公【gōng】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【yíng】业执照的,提交【jiāo】公司登记机关吊【diào】销营业【yè】执照的【de】决【jué】定。4、分公司营业执【zhí】照正、副本。法【fǎ】定【dìng】工作日9,9-21:00、13:9-21:30。提交申【shēn】请材料--审【shěn】查--受理--审核--领【lǐng】取通知书。
南宁分公司注【zhù】销条【tiáo】件:分【fèn】公司被公司撤销,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,分公【gōng】司被【bèi】吊销营【yíng】业执照,其它原因【yīn】。
南宁分公司注销材料:
1、《分公司登记申请书》。
2、《指【zhǐ】定【dìng】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【tuō】书》及【jí】指定代表或【huò】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【jiàn】。
3、分公司【sī】被依法责令关闭的,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【jiàn】;被【bèi】公司登【dēng】记机关【guān】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,提交公司登【dēng】记机关吊销营【yíng】业【yè】执照的决定【dìng】。
4、分公司营业执照正、副本。
办理时间:法定工【gōng】作【zuò】日【rì】9:9-21:00、13:9-21:30。
办理【lǐ】流程【chéng】:提交申请材料【liào】--审查--受理--审核--领取通知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