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设【shè】立【lì】)。分局受理的,法定【dìng】时限为自受理【lǐ】之日起【qǐ】45日内作【zuò】出是否核准的决定;。市【shì】局受理【lǐ】的,当场决【jué】定。自申请受理之日起,30日内作出是【shì】否核准的【de】决定。(变更)自申请受理之日起【qǐ】,(注销)。(备案)。(设立)。申请股份有限公【gōng】司登记应具备【bèi】下【xià】列条件,。发起人【rén】符合【hé】法定人数;。发起人认缴和【hé】社会【huì】公开【kāi】募集的【de】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【zuì】低【dī】限额;。股份【fèn】发【fā】行、筹办事项符合【hé】法律规定【dìng】;。发起人【rén】制定公司章程,并经创立【lì】大会通过;。建立符合股份有【yǒu】限公【gōng】司要求【qiú】的组织【zhī】机构;。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【tiáo】件【jiàn】。
登记期限:(设立)
1、名称 分【fèn】局受理的,法定时【shí】限为【wéi】自受理之日起 45日内作出【chū】是否核准的决定;
市局受理的,当场决定。
2、设【shè】立 法定时限,自申请受【shòu】理之日起, 30日内作出【chū】是否核准的【de】决定。
登记期限:(变更【gèng】) 自申请受理之日起, 30日内作【zuò】出是【shì】否核准的决【jué】定。
登记期限:(注销)
自申请受理之日起, 3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。
登记期限:(备案)
自申请受理之日起, 3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。
登记条件:(设立)
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:
1、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;
2、 发起人认缴【jiǎo】和社会【huì】公开募集的【de】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【zuì】低限额;
3、 股份发行、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;
4、 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,并经创立大会通过;
5、 有公司名称,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;
6、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