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州注册公司股权出质【zhì】登记申请书!股权所在公司。质【zhì】权登记【jì】编【biān】号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股份【fèn】有【yǒu】限公司股权。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事项包括出质股权数额、出质人【rén】姓【xìng】名(名【míng】称)、质权人【rén】姓名【míng】(名称)、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【chēng】。质权人已对【duì】上【shàng】述股权作必要审查【chá】,并自【zì】愿接【jiē】受其作为出质【zhì】标的。公司章程对担保的【de】总【zǒng】额【é】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【yǒu】限【xiàn】额规定的,不【bú】得【dé】超过规定【dìng】的限【xiàn】额。因提交材【cái】料实质【zhì】内容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和【hé】公司章程的规定,产生【shēng】的经济纠纷和法【fǎ】律责任由申请人负责。1、本申请书适用于【yú】出【chū】质人和【hé】质【zhì】权人申请有【yǒu】限责任【rèn】公司、股【gǔ】份【fèn】有限公司股权出质登记【jì】。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【dēng】记的,申请人可为出【chū】质人或质权人【rén】。
苏州注册公司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!
2024-9-21
苏州注册公司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!
□ 基本信息(必填项)
股权所在公司
名 称
统一社会
信用代码
出质人姓名
或 名 称
证照名称
及 号 码
质权人姓名
或 名 称
证照名称
及 号 码
出质股权
数 额
币种:
数额: 万元 / 万股
质权登记编号
(设立登记不填写)
□ 设立登记(仅限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填写)
被 担 保
债权数额
币种: 数额: 万元【yuán】
股权类型
□ 有限责任公【gōng】司股权 □ 股份有限【xiàn】公司股【gǔ】权
出质人类型
□ 公司 □ 非【fēi】公司企业法人 □ 合伙企【qǐ】业 □ 个人独【dú】资企【qǐ】业
□ 农【nóng】民专业合作社 □ 自然人 □ 其他【tā】
质权人类型
□ 银行 □ 非银行金融机构 □ 非【fēi】金融业企业【yè】
□ 自然人 □ 其他
□ 变更登记(仅限变更登记填写)
变更事项
原登记内容
变更后登记内容
注:变更事【shì】项包【bāo】括出【chū】质股权数额、出质人姓【xìng】名(名称)、质权人姓名(名称)、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。
□ 注销登记(仅限注销登记填写)
注销原因
□ 主债权消灭。
□ 质权实现。
□ 质权人放弃质权。
□ 法律【lǜ】规定的【de】其它情形【xíng】导致质权【quán】消灭: 。
□ 撤销登记(仅限撤销登记填写)
质权合同被依法【fǎ】确认无效或者【zhě】被撤销的法律【lǜ】文【wén】件【jiàn】: ____。
□指定代表/委托代理人(必填项)
委托权限
1、同意□不同意□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;
2、同意□不同意□修改企业自备文【wén】件的错误【wù】及修改有关表格【gé】的填写错【cuò】误【wù】;
3、同意□不同意□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。
固定电话
移动电话
(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、影印件粘贴处)
指定代表/委托代理人签字:
年 月 日
□ 申请人声明(必填项)
质权人已对【duì】上述股【gǔ】权作必要审查【chá】,并自愿【yuàn】接受其作为出【chū】质标的。申请人已阅知【zhī】下【xià】列【liè】内容:
1、申请人应【yīng】当对申请材料的真【zhēn】实性、质权合【hé】同的合法性【xìng】、有效【xiào】性负责【zé】。
2、出质股【gǔ】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【huò】者股【gǔ】权未在证【zhèng】券登【dēng】记结算机构【gòu】登记的股份有限公【gōng】司。
3、出质股权应【yīng】当是依法【fǎ】可以【yǐ】转让的股权,且权能完整,未【wèi】被人【rén】民法院依法冻【dòng】结。
4、出【chū】质股权【quán】所在公司为有限责【zé】任公司的,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【xìng】名或者名【míng】称及其出【chū】资额向公司【sī】登记机关登记;登【dēng】记【jì】事项发【fā】生变更的,应【yīng】当办理变【biàn】更【gèng】登记。未经登【dēng】记【jì】或者变更登记的,不得对抗第三人。
5、股份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。
6、公司【sī】为他人【rén】提供担保,依【yī】照公司章【zhāng】程的规定,由董事会或者股东【dōng】会、股东【dōng】大会【huì】决议【yì】;公司章【zhāng】程对担保【bǎo】的总【zǒng】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【dìng】的,不得超过【guò】规定的限额。公司为公【gōng】司【sī】股东或者【zhě】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,必须经股【gǔ】东会或者股东大会【huì】决议。
因提交材料【liào】实质内容违反法律、行【háng】政法规和公司章【zhāng】程的【de】规【guī】定,产生的经【jīng】济纠纷【fēn】和法律责任【rèn】由申请人负责。
出质人签字或【huò】盖章【zhāng】: 质权人签【qiān】字或盖章:
年 月 日 年 月【yuè】 日
注:1、本申请书适用于出质人和质权人申请有【yǒu】限责任【rèn】公司、股【gǔ】份有限公【gōng】司股权【quán】出【chū】质登记。
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的,申请人可为出质人或质权人。
出【chū】质人、质权人属【shǔ】于自然人的由本【běn】人【rén】签名,非自【zì】然人的由法定代【dài】表人(或有权【quán】签字人)签字并加【jiā】盖公章。
申请书应当使【shǐ】用A4型纸。依本表【biǎo】打【dǎ】印生成的【de】,使用黑色墨水钢笔【bǐ】或签字笔签署;手工填写的,使【shǐ】用【yòng】黑【hēi】色【sè】墨水钢【gāng】笔或签字笔工整填【tián】写、签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