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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知

发表于:[2024-9-21] 来源:

二、审【shěn】批项目【mù】,医疗器【qì】械经营许可证的核【hé】发。2、申办主体【tǐ】必须具【jù】有与所申报经【jīng】营品种相适应并经专【zhuān】业培训【xùn】考试合格的专业【yè】技术人员、维修【xiū】人员和管【guǎn】理人员【yuán】。四【sì】、审【shěn】批【pī】的【de】法律依据【jù】,1、《医疗器械监【jiān】督管理条【tiáo】例》第24条【tiáo】。2、《医疗器械经【jīng】营企【qǐ】业监督管理办法》第3、5条。审【shěn】批程序提出申【shēn】请→提供资料→资格审查→(省局工省局委托【tuō】市局)现场验【yàn】收→省局发证。1、申办主体填【tián】写【xiě】的【de】核发【fā】《医疗器械【xiè】经营【yíng】企业许可证》申请【qǐng】表。2、核发《医疗器械经营【yíng】企业许可证》验收申请报告【gào】。3、对照"核发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验收细则"自查报告【gào】。4、企业经营医疗器【qì】械管【guǎn】理制度【dù】。5、专职技术【shù】人员、质量管理和维【wéi】修人员资格证【zhèng】明复印件。7、经营场地【dì】证明。


  一、受理审核单位:市药品监督管理局

 
  二、审批项目: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(批发)的核发。
 
  三、审批条件:1、申【shēn】办主体必须具备【bèi】与所申报经营品种【zhǒng】相适【shì】应的【de】营业场所【suǒ】和仓贮设施;2、申【shēn】办主体必须具有与所申报经营品种相适应【yīng】并经专业【yè】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【yè】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人员、维【wéi】修人【rén】员和管理人【rén】员;3、必【bì】须具有能保证质量的管理制度并【bìng】能认真实施。
 
  四、审批的法律依据:1、《医疗器械【xiè】监督【dū】管理【lǐ】条【tiáo】例》第【dì】24条;2、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【bàn】法》第3、5条。
 
  五、审批程序和应当提供的文件资料:
  (一)审批【pī】程【chéng】序提出申【shēn】请→提供资料→资格审查→(省【shěng】局【jú】工省【shěng】局委托市局)现场验收→省局发证
  (二)应当提供下列资料
  1、申办主体填写的核发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申请表
  2、核发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验收申请报告;
  3、对照"核发《医疗器械经营【yíng】企【qǐ】业许可【kě】证》验收细则"自查报【bào】告【gào】;
  4、企业经营医疗器械管理制度;
  5、专职技术人员、质量管理和维修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;
  6、批发企业的主要维修仪器设备目录;
  7、经营场地证明(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);
  8、省局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。
 
  六、审核结果:初审合格,同意上报省局发证。
 
  七、审批时限:5日内完成。
 
  八、承办科室:医疗器械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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